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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治政府建设交出亮眼“成绩单”

发表时间:2021-08-3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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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最早开展地级市依法行政考核,最早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最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议,最早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最早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

4月23日,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张家港组织召开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推进会上,记者点击苏州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单,亮点频现。

“坚持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苏州市司法局局长王侃介绍,近年来,苏州市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战略部署,瞄准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在全国率先确立政府立法全流程评估制度,探索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获评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其创新做法在央媒开设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专栏集中展播。

立柱架梁,绘制创建蓝图

“要巩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作用,以推进实施《法治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契机,不断提升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水平,奋力争创法治中国建设示范市。” 今年4月21日,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许昆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推动中央和省委法治决策部署一系列“施工图”在苏州全面展开。

架起四梁八柱,使创建方向明确、纲维有序。苏州秉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创建理念,强化领导、加强协调、全面动员。

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委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明确要求“全力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就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专题部署。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方案印发后,苏州**时间召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将涉及的8个方面100项指标,逐一分解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沟通协调和部署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夯基垒台强基础,立柱架梁促提升”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子”,苏州对示范创建工作的新举措、新动态、新经验进行辐射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宣传创建目标、部署要求、经验做法,正确引导舆论视角、凝聚社会共识。

突出亮点,推动依法履职

“感谢你们依法办事,我们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 3月2日,常熟市某外资企业负责人孙某被举报存在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违法行为。

经查,孙某在疫情复工复产期间确有此事,虽向职工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但常熟市行政执法机关还是在立案调查后向孙某发出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孙某和所属企业按时整改,常熟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这样的处理结果,得益于2020年3月,苏州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其中依法确定了不予处罚事项248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206项。

今年3月,苏州紧紧扭住法治惠民基点,发布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共涉及353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30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61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62项,范围涉及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工程建设管理、河道管理等多个领域,彰显了执法温度。

在此基础上,苏州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从依法防控疫情、高质量政府立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惠企成效等方面,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企业关注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在全国率先编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以白皮书形式,向社会发布《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报告(2014~2019年)》。开展2020年度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建立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关联贯通工作机制。

“创建”好不好,关键看质效。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苏州不断健全政府权力监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行政机关应诉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增长,2020年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率达到96%以上,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持续“双下降”。

聚焦难点,补足短板弱项

“现在买的隐形眼镜更放心”,在苏州大学就读的学生孙兵告诉记者,自己以前在网上和学校配的隐形眼镜或多或少存在质量较差、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020年,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食药监局联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护眼”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统一部署、明确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发放告知书等环节,增强了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专项整治行动走进校园、走进社区,使得像孙兵这样的在校生配眼镜有了法律的保障。

近年来,苏州以示范创建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导向、实践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为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等问题,苏州在全面会诊把脉基础上,开展示范创建问题排查行动,梳理出行政执法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审批权限责任边界不清晰、执法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不主动、群众参与程度有待提高、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不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行政体制改革遗留的老问题,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两法衔接”等新问题。

认真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着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瓶颈问题,弥补“盲区”“短板”,苏州明确政府及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清单,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按照问题“销号”管理,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实行时间倒逼、挂图作战,实现从“盯人盯事”的“保姆式”监管,向“跟踪销号、以评促建”的转变。

借示范创建之机,苏州致力打造“重要窗口”法治政府建设新样板,对全市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解决了2018年机构调整前后没有解决的证明事项不集中统一的问题。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六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件评查,从统一格式文本、文字记录规范、执法过程完整、必备文书齐全、“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整改,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为使“当下改”的“**变量”成为法治政府创建“长久立”的“**增量”,苏州还针对示范创建中的薄弱环节,固化已有成果。聚焦制度建设“薄弱点”和制度执行“空白点”,在整改中总结创新经验,探索“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的应用,创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相关领域“两法衔接”工作的细化完善,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定期与检察院、法院相互通报案件办理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行政监督有效衔接,使行政执法数据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成为现实。(张全连 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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